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梁平区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预制菜)加工车间”项目的通知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2月09日
重庆市**** 关于调整“梁平区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预制菜)加工车间”项目的通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区****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相关乡镇、区****
由于“梁平区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预制菜)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原因:高新区厂房已抵押给银行融资,无法在短期内解压并出售),经与有关单位商议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对该项目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一、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的项目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有关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和《重庆市****
(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按时报送。有关乡镇(街道)和区********@163.com)。
(三)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实现资金支付。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年限和建设内容。确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要按照《关于转发》(梁委农办〔2022〕8 号)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项目预(概)算、财评、招投标和采购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建设,同时抓紧项目建设,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引导驻乡驻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报账、资金拨付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四)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单位要根据《重庆市****
(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方式。有关单位要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使用,要建立专账核算,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明细台账。规范资金支付方式,严禁将资金以现金方式发放或支付。进一步完善财务资料,规范归集相关财务档案资料。
(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
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列报决算: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年终决算科目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1305)相关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按支出内容据实列报”。
附件1: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及计划调整表
附件2:重庆市****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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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