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张地河等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措施(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全部类型福建龙岩2024年12月07日
公告详情
长汀县****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
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汀县新桥镇、铁长乡、大同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为129.85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汀县张地河等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补
植、施肥、播草等,该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项目情况详见《长
汀县张地河等小流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林草措施清单表》;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
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元(以实际交付山场面积劳务单价为准),第一标段(628亩)
招标控制价约545891元人民币,第二标段(1002亩)招标控制价约379945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983亩)招标控制价
约372741元人民币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生物措施工序(如挖穴、施
肥、撒播、栽植等)应于当年3月31日前完成,后续抚育及次年管理措施工序按施工方案要求时间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3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1997)、〈森
林抚育技术规程〉(GB/T15781)》合格标准、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汀县张地河等小流
域2025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补植措施部分)》中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
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2、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00至**** 08:30:00通过长汀县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000元人民币(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即可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
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汀县阳光交易
服务平台(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台(https:****/)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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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汀州大道北路86-2号6楼,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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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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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5楼,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刘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长汀县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汀县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