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仙桃前沿消费行为大数据有限公司持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一批(整体)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2月07日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一批(整体)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338.431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知识产权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一批(整体) | ||
转让底价 | 338.431 万元 | ||
证书号 | 详见附表 | 核定使用商品 | 详见附表 |
范围 | 详见附表 | ||
注册有效期限 | 详见附表(起算日期-有效期限至)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神州**** | ||
评估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渝北区政府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市渝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项目系整体转让。标的若有增值,增值部分按各标的评估值比例进行分配。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使用性、有效性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官方渠道查询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税收及过户政策等)、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仅提供标的登记证,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未提供标的涉及的其他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等),不保证标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对象及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使用性、有效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交易及权利变更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及公告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资产转让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九、标的内容以最终变更登记为准,本公告披露内容仅供参考。权利变更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转让附表、权利证书、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