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财政局关于昌宁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4年12月06日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昌宁县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无(无)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1-昌宁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协议价 ≤ 26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基本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以下(1)-(4)中的一种或几种: (1)公安机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如有)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注:供应商承接住宿、餐饮、会议三项服务的,需提供以上(1)-(4)项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仅提供餐饮服务,需提供以上第(2)、(4)项;如供应商仅提供住宿服务,需提供以上(1)、(3)(4)项;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地点须在昌宁县行政区域内。按照会议定点场所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征集仅针对营业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二)征集公告和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1.网上获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紧急CA办理电话:****。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征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征集资格。
注:1.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未完成注册造成无法申请或申请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2024年12月发布框架协议征集公告,框架协议期限为****至****。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1、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昌宁县****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采购人)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二)甲方(采购人)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
(三)乙方(入围供应商)的权利
1.服务对象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应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对象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向采购人收取服务款项。
(四)乙方(入围供应商)的义务
1.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明确解除协议异议期为20天。
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元/天);
(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天):
类型 总间数(间) 协议间数(间) 容纳人数(人) 协议价(元/天)
大会议室
中会议室
小会议室
(3)伙食费的价格(×元/人/天或×单餐价格)
X元/人/天,X元/人/餐;
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服务对象报销使用。
7.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8.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协议签订:本次征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需签订书面框架协议;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成交价格:入围供应商的影响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4.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会议费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以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一)付费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采购人应当严格落实资金支付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会议服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支付采购资金。
(二)费用结算
根据实际会议服务供应商承诺优惠价计算,会议服务供应商应开具发票,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支付。会议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方式由采购人与其选定的供应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
(三)支付方式和时间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自行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详见征集文件
十五、报名须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2026年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财行〔2024〕203号)要求,为加强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定点管理,保证会议服务质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 第1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7号)等规定,昌宁县****点击登录查看(代理机构)拟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昌宁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67号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供应商在开放式框架协议征集期内可随时提交加入本框架协议采购申请。申请加入方式及流程详见征集文件。
(四)预算金额
无预算金额,本项目为会议服务选取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单价:按“会议定额标准”执行。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将在本框架协议服务期内,作为为采购人提供会议服务最高价。
(六)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
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昌宁县****
(七)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昌宁县行政区域内。
(八)框架协议的期限
框架协议的期限:****至****,有效期为2年。如协议期内,政策变化或另有规定的,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包括会议住宿房、会议室和会议用餐。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价格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宾馆、酒店、饭店等供应商的住宿房间至少能提供客房房型(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其中的一项,会议室至少能提供会议室类型(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和小会议室三种类型)其中的一项,供应商能够提供伙食,供应商即可参加本次投标。
供应商符合一项及以上视为符合征集要求,即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宾馆、酒店、饭店等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会议定点场所应当保障各项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清洁卫生、食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
3.在昌宁县范围内、且具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相应条件的宾馆、酒店、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培训中心,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且具备履行协议服务的能力,均可参加报名。
(二)服务标准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餐饮、住宿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做好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保障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供应商为具备保障会议服务相应条件的宾馆、酒店、饭店等。
2.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交通便利,适合于会议接待使用。服务场所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四)商务要求
1.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最高限价
(1)最高限价单价:
各宾馆、酒店、饭店或专业会议场所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等投标价应低于对外提供的最优惠价格。供应商参照《昌宁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标准,同时能提供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的供应商最高限价为260元/人/天,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三项费用可以调剂使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条件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将在本框架协议服务期内,作为为采购人提供会议服务最高价。
(2)县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协议价格
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分别采购确定房间、会议室、会议餐费等价格。房间按普通套房、标准间和单人间三种类型确定,会议室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价格按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不得重复选择)。
项目预算及会议类别:党政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预算按照不高于《昌宁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确定。会议费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会议室租金
文件资料
印刷费
公杂费
合计
一类会议
100
70
10
30
50
260
二类会议
100
70
30
200
三类会议
80
60
10
10
160
四类会议
80
60
10
150
五类会议
80
60
10
150
注:以上合计价不等于采购人必须支付的费用。线下会议费用按照《昌宁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分项定额标准总额为上限,结合线下实际参会人数、会议时间进行核算。各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加调剂。
(3)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4)费用结算
根据实际会议服务供应商承诺优惠价计算,会议服务供应商应开具发票,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支付。会议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方式由采购人与其选定的供应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
3.供应商入围条件
宾馆、酒店、饭店等供应商的住宿房间至少能提供客房房型(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其中的一项,会议室至少能提供会议室类型(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和小会议室三种类型)其中的一项,供应商能够提供伙食,供应商即可参加本次投标。
供应商符合一项及以上视为符合征集要求,即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供应商入围遵循的原则:
4.1数量适当。会议定点场所的数量能满足党政机关会议需要。
4.2布局合理。会议定点场所的分布合理、交通便利。
4.3档次适中。兼顾不同区域(部门)和不同级别党政机关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会议定点场所。
4.4价格优惠。宾馆、酒店、饭店、专业会议场所对党政机关会议的收费给予优惠,供应商应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可提供专业会议场情况分别填报相应的最低优惠价格。
4.5公平公开公正。对各类宾馆、酒店、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执行公开的政府采购标准。
5.其他要求:
5.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注明会议室是否属于入住酒店无偿使用,或有偿使用的详细报价;
5.2供应商需提供会议定点场所主要设施的彩色照片,并附文字说明;
5.3定点场所不允许提供“会馆”、“会所”及“旅游”等其他服务;
5.4供应商必须清楚,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等同于业务的产(发)生;
5.5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
5.6.本次征集活动对入围供应商数量不作要求;
6.框架协议期限:
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至****。
7.联合体:
本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以下(1)-(4)中的一种或几种:
(1)公安机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如有)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注:供应商承接住宿、餐饮、会议三项服务的,需提供以上(1)-(4)项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仅提供餐饮服务,需提供以上第(2)、(4)项;如供应商仅提供住宿服务,需提供以上(1)、(3)(4)项;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地点须在昌宁县行政区域内。按照会议定点场所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征集仅针对营业地点在昌宁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商,昌宁县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选择使用;
(2)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入驻完成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3)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供本项(1)-(6)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分支机构参加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供本项(1)-(3)其中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提供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2)或可提供自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相关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提供本项(1)-(2)全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新供应商无需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新供应商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上述网站信用信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实时进行查询,留痕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以下(1)-(5)中的一种或几种:
(1)公安机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如有)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5)如供应商仅提供专业会议场所,例如:学校、剧院/场、礼堂、培训/会议中心等,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核发的证书提供(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承接住宿、餐饮、会议三项服务的,需提供以上(1)-(4)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仅提供餐饮服务,需提供以上第(2)、(4)项(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仅提供住宿服务,需提供以上(1)、(3)(4)项(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单价:县级按“会议定额标准”、
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中符合一项及以上视为报价符合申请要求;
供应商按照征集公告要求下载相关附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详见征集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为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不进行专家评审环节。
凡符合资格条件、响应征集公告要求并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成为本期会议定点供应商。
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一)资格审查方法和程序
征集人按照征集公告中资格审查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标准
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公告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六、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一)支付方式: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自行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结算。
(二)支付时间: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采购资金。
(三)支付条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四)支付责任:采购人严格落实资金支付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会议服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支付采购资金。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申请。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退出申请。
已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三)入取消入围资格或解除协议的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1)未按照承诺价格执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2)提供虚假发票的;
(3)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4)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5)出现旺季隐瞒房源而不对采购人优先提供服务的;
(6)经查实,以低于同时期协议成交价销售给非政府采购行业的大客户、零售客户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违法转包或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
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清退处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供应商有“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1-3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其他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质疑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征集人只对供应商最后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质疑函必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_****.htm)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征集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
质疑接收单位:昌宁县财政局经建股
联系地址:昌宁县****
联系电话:0875—****
质疑接收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保山市****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
联系电话:****
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4)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九、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采购人)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二)甲方(采购人)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
(三)乙方(入围供应商)的权利
1.服务对象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应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服务对象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向采购人收取服务款项。
(四)乙方(入围供应商)的义务
1.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
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明确解除协议异议期为20天。
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
(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元/天);
(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天):
类型
总间数(间)
协议间数(间)
容纳人数(人)
协议价(元/天)
大会议室
中会议室
小会议室
(3)伙食费的价格(×元/人/天或×单餐价格)
X元/人/天,X元/人/餐;
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服务对象报销使用。
7.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8.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十、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一、开放式框架协议邀请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二)征集公告和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1.网上获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紧急CA办理电话:****。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征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征集资格。
注:1.供应商如已在云南 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未完成注册造成无法申请或申请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
十二、供应商提交申请的方式和地点,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
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
(二)申请流程(方式)和地点
1.申请流程(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方式进行申请;
2.框架协议申请地址(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业务支持-商家在线征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
3.申请文件提交要求:供应商须上传的资料见本公告第四条“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材料”,供应商申请时按征集公告要求提交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征集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十三、框架协议履约方式及程序
(一)协议签订
本次征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后续昌宁县财政局与入围供应商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选定供应商。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三)成交价格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在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时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昌宁县“会议定额标准”);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并承诺价格不得高于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包含当天对外线上平台成交价格)。
协议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若采购人在昌宁县行政区域内跨区域召开会议,全县入围的会议服务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采购人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不高于)相同的入围价格。
十四、采购合同
合同范本《2025—202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书》
十五、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付费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采购人应当严格落实资金支付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会议服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支付采购资金。
(二)费用结算
根据实际会议服务供应商承诺优惠价计算,会议服务供应商应开具发票,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支付。会议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方式由采购人与其选定的供应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
(三)支付方式和时间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自行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结算。
十六、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优先联系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涉及政策法规咨询的,请向县级财政部门(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进行咨询;涉及征集公告、申请材料提交和供应商入围审核的,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一)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信息名称: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昌宁县****
联系方式:0875—****
(二)征集人信息
名称:昌宁县财政局
地址:昌宁县****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三)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保山市****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
十五、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