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葫芦岛2024年12月05日
葫芦岛市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24年
外聘法律顾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据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对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采购内容:拟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提供诉讼、非诉法律服务以及专项业务法律服务。具体分为10个子项:
(一)政府法律顾问(立法业务)
(二)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
(三)政府法律顾问(协议起草审查业务)
(四)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业务)
(五)政府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处罚业务)
(六)政府法律顾问(行政诉讼业务)
(七)政府法律顾问(民事诉讼业务)
(八)政府法律顾问(非诉业务)
(九)政府法律顾问(信访业务)
(十)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培训业务)
法律顾问需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草案拟定修改等,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代理市政府重大诉讼、非诉案件,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和疑难信访案件,参与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为服务对象对外交往和重大项目洽谈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协助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同时,中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组成专家顾问团接受市****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分两部分:
一、基础服务费。法律顾问基础服务费为每年5万元,服务期的12月由市司法局根据考核情况计算,经双方盖章确认后律所开具发票,市司法局提请财政部门直接支付。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家服务费。专家服务团接受市政府、市司法局指派,办理重大案件及事项实行计件付费。具体为(立法项目1000元/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00元/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论证1000元/件;参与重大合同制定和审查1000元/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00元/件;复议案件办理500元/件;应诉案件办理2000元/件。上述费用全年最高限额为450000元。
特别重大复杂诉讼/仲裁案件和法律事项由市政府、市司法局与其协商另行计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三、差旅费用报销。服务中产生差旅费用的,辽宁省内不予支付;需要到辽宁省外出差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标准报销一名法律顾问费用。支付方式参照基础服务费。
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服务团队应达到执业律师人数8人以上(含8人),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和顾问律师要符合下列条件,同时要确保能完成服务对象的各项任务。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顾问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城乡建设、招商引资、民商合同、农业生态、公共安全等领域,并有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律所主任(管委会主任)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实践经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专业能力较强,在涉外法治、行政、民商、国家赔偿、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党员律师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身体健康,能及时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熟悉市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5.顾问律师应在服务单位驻场办公,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驻场期间发生的食宿等差旅费用自理。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或有重大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在接到市司法局通知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场处理。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合同期限
中标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管理与考核
经招投标聘用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和律师,在服务期间内,当年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累计有三次被投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当年律师顾问费,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因违法被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取消法律顾问资格。
市司法局按照《葫芦岛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实行考核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施一所(一人)一档。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服务费支付由市司法局提请、市财政局支付,法律顾问需开具正式发票。
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助力机械臂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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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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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葫芦岛20250102
(2024)3397-6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转让(辽P74032)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2024)3397-1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转让(辽P00996)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2024)3397-4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转让(辽PM8633)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2024)3397-5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转让(辽P12331)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
(2024)3397-3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辆转让(辽A58HQ8)
招标公告葫芦岛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