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电梯采购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4年12月03日
各潜在投标人:
枝江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电梯采购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提问1: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获准制造的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的级别必须为 A 级(上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彩色扫描件); 问:根据本项目相关技术参数,电梯制造级别仅需B级制造资质即可,本项规定限制潜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获准制造的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的级别必须为B级及以上(上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彩色扫描件)
提问2:招标文件中描述: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5.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20%扣除的政策优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2.1:资金来源 :财政;经济评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 家时, 所有有效报价皆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 10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 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投标报价表中投 标报价总金额文字报价。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1)如 果 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00× E2。其中:F=30;E1 =0. 02;E2=0.01 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中:3.3.3 经济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3)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及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6 款规定,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则按规定在此评审环节执行价格加分。 问:1、根据上述相关叙述,前后矛盾,明显歧视中小企业,价格扣除20%后,不仅不加分,反扣分越多,与国家基本政策相违背。招标文件中所说的“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则按规定在此评审环节执行价格加分”,没有体现出来。 2、根据经济评审中阐述的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按照评分计算公式,价格分基本相差不大,不存在得0分情况。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计算报价分时会扣除的。
提问3:在综合评审中: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近 三年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获得过“ 全国电梯行业质量领先企业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 ”证书,每获得单项证书得 1分。 (上传中国质量协会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问:特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对于“证书”而言,如果属于受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有关资质和能力认定的证书,可以作为加分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据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此证书为协会颁发的证书原不能作为加分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所需的每一项证书要求都与建设需求匹配,非国家强制的资质、资格、认证,但符合招标需求内容并有利于项目实施和服务的,作为评估投标人项目建设能力的加减分项而非资格项,与相关法律规定并无冲突,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4:投标品牌制造商在国内已建成实验塔高度:试验塔高度≥245m得5分;245m>试验塔高度≥ 1 90m的得3分;190m> 试验塔高度≥80m 的得1 分,80m 以下的得 0.5 分。(上传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及相关证明资料证明其已竣工并能体现其高度的证明文件原件 彩色扫描件) 问:电梯实验塔是电梯厂家研发出新型电梯时,试运行及调试电梯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测试平台。是电梯厂家的设备和测试平台。电梯生产许可证等级分为A1、A2和B三个资质等级。取得A1级生产许可证的电梯企业试验井道提升高度不小于80m即可。本评分标准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产品质量和服务不相关,属于以不合理的评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所需的每一项要求都与建设需求匹配,都是有利于项目实施和服务的,作为评估投标人项目建设能力的加减分项而非资格项,与相关法律规定并无冲突,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评审:投标人同时具有 ISO9001 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 (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体系认证是对企业内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认证,主要通过对企业的组织构架、岗位设定、职责划分、岗位流程的制度文件的审核进行评价。认证对象是申请认证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而非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本身;认证机构是第三方性质的认证公司、中介而非行政机关;认证是企业自主申请而非强制性;认证需要企业付费而非免费。三体系认证只能证明供应商的内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是符合认证规范的,并不能由此直接评价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合格、优质。三体系认证一再强调只审核申请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与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性能、质量并不直接相关。此条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主要是对企业在质量保证、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内控管理上的认可与评定。通过此类认证体现了企业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的能力,也体现了企业在品质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的规范性。三体系认证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响应国家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政策,ISO管理体系证书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凡是有需求提高企业整体水平的都可以通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第三方审核得到证书。招标文件要求的这三个体系认证证书与本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存在关联性,符合项目实际和合同履行需要,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提问6:在评分标准的技术评审环节:“3.投标品牌曳引机制动器静载实验按215% 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60分钟,得5分。曳引机制动器静载实验按200%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30分钟,得3分。曳引机制动器静载实验按150% 额定载荷制动力矩设计,测试时间达到15分钟,得1分。 (提供主机制动器实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上传主机制动器实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品牌电梯曳引机制动器可靠性试验使用寿命≥1500万次的得5分,1500万次>使用寿命≥1000万次的得3分,1000万次>使用寿命≥500万次的得1分。(上传相关实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疑问:这两项均为制动器的评分标准,实属雷同,属于重复得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采购人修改。 2、在评分标准的技术评审环节:“产品节能:投标产品整梯获得 VDI4707 电梯能效认证A级得2分,获得ISO25745 电梯能效认证A级得2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件);曳引机能源效率:投标品牌电梯曳引机能源效率达到 1 级绝缘,等级达F,并且其曳引机实测温升<40K 得 5分,40K≦实测温升<50K 得3分,50K≦实测温升<60K 得1分(检测及判定依据:GB30253-2013;GB/T22670-2018。(上传永磁同步无齿轮电梯曳引机相关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疑问:这两项均为产品节能的评分标准,实属雷同,属于重复得分,其中前面一下包含后面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曳引机制动器制动力矩的大小是考核整梯安全性能的关键指标,同等条件下提供曳引力越大则降低了由于曳引机长期处在超载的情况下而造成的维修的频率,减少了维护成本,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ISO25745和VDI4707认证A级为整梯节能要求,对于产品使用和维护属必须项,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曳引机能源效率1级为部件节能要求,并且主机温升是电机设计的一个重要标注,过高的温升会影响磁铁退磁,损坏电机绝缘和导致电机频繁故障,不属于重复项,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上午9时00分。
三、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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