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三支队服务区宣传栏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景德镇2024年12月03日
1.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项目要求 |
点击登录查看服务区宣传栏制作项目 | 4 | 组 | 65000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
说明:本次采购针对中小企业投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
3.投标人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至****,工作日的09:3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网上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答文件于****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
递交到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厅,届时请被授权参加应答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6.获取标书时提供的文件:网上获取谈判文件时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如供应商
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要求其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应要求其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
商户,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
自然人身份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正本或副本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
名邮箱****@163.com,确定发送成功后,联系点击登录查看工作人
员审核报名材料。
7.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此项费用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32.采购代理服务费”。
8.购买谈判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
采购代理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联系人:胡海凤 胡永兵
电 话:0791-****
电子信箱:****@163.com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一、工程量清单
产品名称:宣传栏 | 规格:900X280cm | |||||
大类 | 序号 | 部件名称 | 材料品名规格 | 工程量 | 单价 | 金额 |
一 | 1 | 顶棚 | 1.4镀锌板 | 11m2 | ||
面 板 材 料 | 2 | 栏头面板 | 1.4镀锌板 | 5.8m2 | ||
3 | 箱体、门框面板 | 1.4镀锌板 | 17.4m2 | |||
4 | 底漆 | 刮灰、防锈漆 | 75m2 | |||
5 | 喷塑 | 进口塑粉经过220℃高温固化,抗腐防锈性能极强,十八道喷塑前处理工艺,环保的同时具体极强的抗腐抗锈性,7-10年内不易褪色,掉色。 | 75m2 | |||
6 | 喷漆工费 | 1 | ||||
二 | 7 | 镀锌管 | 4X4cm | 30m | ||
装饰 | 8 | 镀锌方管 | 4X6cm | 8m | ||
9 | 立柱 | 12X12cm | 5m | |||
10 | 文字装饰 | 2cm结皮板烤漆 | 0.8m2 | |||
11 | 镀锌警徽 | 38X38cm | 1个 | |||
三 | 12 | 钢化玻璃 | 230X120cm | 3块 | ||
配件 | 13 | 液压杆 | 6个 | |||
14 | 锁具 | 3个 | ||||
15 | 不锈钢合页 | 6符 | ||||
四 | 16 | 连接钢筋 | 1项 | |||
基础 | 17 | 基础开挖 | 1项 | |||
18 | 混凝土 | 1项 | ||||
19 | 运输 | 1项 | ||||
小计 | 20 | |||||
说明 | 以上清单为1组的工作内容,本项目要求完成4组。 |
二、商务条款: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1 | 施工地点 | 分别为杭瑞高速婺源北服务区警务室入省方向(第二大队)、杭长高速德兴服务区警务室入省方向(第三大队)、济广高速万年西服务区警务室入省方向(第四大队)、杭瑞 高速浮梁服务区**** |
2 | 工期时间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使用。 |
3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4 | 报价方式 | 人民币含税价,并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运输、施工、人工、拆除、装卸、垃圾清运、现场管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交付前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报价包含设计变更,隐蔽签证等内容,施工过程中不再追加任何设计变更,隐蔽签证的费用。 |
5 | 工程质量与 安全 | 5.1 工程质量 a)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最低应达到和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 b)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施工单位承担因返工产生的全部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施工单位书面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约定条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赔偿金。 C)本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5.2 工程安全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重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
6 | 项目验收 | 6.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将向施工单位出具验收报告。 6.2施工单位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施工单位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整个工程通过验收。 |
7 | 施工承诺 (格式自定) | 书面承诺: 7.1施工时不会对院内环境,设施、设备造成破坏 ,如施工队伍造成破坏的,保证按原价赔偿或进行修缮; 7.2施工时保障施工安全,如遇施工时出现的意外伤害及任何意外事件,由中标施工单位全部负责赔偿及善后事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3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的身份信息及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