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区管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TCZB-2024-B-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2月02日
发布日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度区管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4842万元 最高限价:395.484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完工或财政资金使用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到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方式:现场发售。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报名单位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静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