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标的为扶风公司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组织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扶风公司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 2.2 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服务需负责公司门口站岗执勤,进厂人员信息登记,厂区内巡逻执勤,夜间看护工作有关工作,公司南北门进厂车辆环保门禁信息录入等。 服务区域包含: 1、厂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公司围墙以内区域); 2、出厂大门口、门口道路两侧等厂区**** 3、甲方其它要求保卫场所; 4、保卫设备日常维护; 预估需要保安服务人员约19人。
2.3 项目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厂内 2.4 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采购需求详情: 2.5.1 保安员受投标人管理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保安员用工情况、生活情况、卫生情况、工作情况、保险缴纳、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招标人有权建议投标人对表现突出的保安员进行表扬奖励,对不符合要求或不遵守招标人制度的保安员,可向投标人提出调换建议,投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对违法违纪保安员除批评教育外,应将违法违纪情况及时通报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违规、违章、违法等行为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招标人履行教育本单位员工支持、协助保安人员做好安防工作的义务,但不得安排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及超出保安职责范围的活动。对技术性岗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必要的培训。 2.5.2 对投标人提出的安全隐患,招标人应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投标人应针对隐患拿出应对方案,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5.3 招标人指定安全生产部专人管理保安工作,避免多头指挥,影响工作,造成失误。 2.5.4 可视公司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增加或退回投标人保安人员,对投标人不能及时增补保安服务人员等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保安服务人数不足,缺员),考核期限为招标人提出增补保安服务人员的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未能完成的,每缺少一人扣投标人2000元,并在当月服务费中予以扣除。 2.5.5招标人协助调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招标人人员及执勤区域内外来人员发生的各种纠纷。投标人须积极配合、参与,否则后果自负。 2.6 项目最高限价:82.08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等),其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保安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报名下载。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招标相关信息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平台,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标书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物资供应部招标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截止开标时间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形式为现场开标,投标单位需携带投标文件前往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物资供应部会议室参与现场开标。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单位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729 开户行:农行扶风县支行 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采购方案编码(扶风公司保安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未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列为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冻结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采购业务: 8.1 一年内,开标后定标前,出现两次放弃投标行为的。 8.2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的品牌、型号、货期等响应技术要求,导致流标、终止的。 8.3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报价时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未盖公章,导致流标、终止的。 8.4 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到货的。 8.5 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管理制度但不足纳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的。 9. 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取消其 在金隅集团范围内招标项目进行再次投标的资格: 9.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投标资质文件。 9.2串通作弊,哄抬或故意压低标价,破坏公平竞争。 9.3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正常招标秩序。 9.4贿赂招标工作人员和评标人员,套取招标评标秘密。 9.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9.6中标后,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 9.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区域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0.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0.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10.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10.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10.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10.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10.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0.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10.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10.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1. 监督途径 11.1 来信地址:陕西省铜川市**** 11.2 举报电话:**** 11.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1.4 举报邮箱:****@163.com 12、踏勘现场 12.1 踏勘组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 12.2 未参与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12.3 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下午13:00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点击登录查看厂内 踏勘现场联系人:秦先生(同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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