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敏河农牧场玉米(垦沃2)起拍价2000元/吨(第1-2标)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伦贝尔2024年11月30日
交易概况 | 交易会名称 | 诺敏河农牧场玉米(垦沃2)起拍价2000元/吨(第1-2标) | |||||||||||||||||||||||||||||||||||||||
标的基本信息 | 各标的基本信息和预估开拍时间详见标的清单。请购买意向用户提前进入交易会,按照各标的交易节预估开始时间参与竞价。 | ||||||||||||||||||||||||||||||||||||||||
标的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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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排 | 发布时间 | **** |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报价递增幅度 | 10元/次(每次可点击次数1-10次) | ||||||||||||||||||||||||||||||||||||||
竞价时间 | **** 09:30 | 交易节时长(秒) | 300 | ||||||||||||||||||||||||||||||||||||||
倒计时顺延时间(秒) | 60 | 最低报名人数(人) | 0 | ||||||||||||||||||||||||||||||||||||||
本次交易竞价组织方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用户注册、报名网址 | 有意向的用户请登录购销平台http://www.ehlbenk.com 特别提示:用户注册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7:00,如未在受理时间内注册用户导致无法正常参与报名的,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保证金 | 会员网银入金流程 | 购销保证金汇款账户:独立的购销平台账户(查看位置:登录购销平台后,用户中心—账户中心—资金账户信息),请参加购销的用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安居支行,银行账号:0**** 0047 224,银行行号:****。 汇款时须备注“保证金” | |||||||||||||||||||||||||||||||||||||||
交易手续费及手续费发票 | 平台按系统成交金额为基数向最终购买方收取6 的交易手续费,若实际交割时产生标的质量和数量变动,交易手续费不做调整。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购买方,最终购买方须在申请交易保证金解冻释放前将交易手续费足额交纳至平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呼伦贝尔农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 0047 22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安居支行 银行行号: **** 汇款时须备注“平台交易手续费” 开具服务费发票联系电话:**** | ||||||||||||||||||||||||||||||||||||||||
货物存放及交付地点 | 以公告上为主 | ||||||||||||||||||||||||||||||||||||||||
基本属性 | 生产年份 | 2024年 | |||||||||||||||||||||||||||||||||||||||
数量 | 3300 #sldw# | 标的物质量指标(水分、杂质等) | |||||||||||||||||||||||||||||||||||||||
等级 | 包装方式 | ||||||||||||||||||||||||||||||||||||||||
履约保证金 | 元/吨 | ||||||||||||||||||||||||||||||||||||||||
标的底价 | 2000元/#sldw# | ||||||||||||||||||||||||||||||||||||||||
销售方基本情况 | 销售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海利 联系电话:**** | ||||||||||||||||||||||||||||||||||||||||
销售方承诺 | 本销售方现委托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以下简称“购销平台”)组织农产品销售专场,本销售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购销平台发布的各项规则进行交易活动或服务行为,并且在交易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扰乱正常秩序; 2.我方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发布虚假交易信息; 3.我方确保发布的各种数据资料信息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我方在销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与最终购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条款内容与平台发布的公告相关条款一致。 6.我方确保交割时标的物状况、数量与买方看样检验时一致,如标的交割时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的,买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损失,我方按标的底价和增值部分进行赔偿。 7.标的成交后,我方积极协助买方办理交割,如果由于我方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无法交割的情形,我方同意买方按照成交价退还标的并解除交易,由“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将买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交易手续费退还买方,同时我方同意承担买卖双方应向“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支付的交易手续费。如买方提出损失赔偿,我方愿以买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特别告知 | 1.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信息来源于销售方提供的资料,本次公告的质量指标仅供参考,参加交易的意向购买方应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全面质量预验;不进行上述行为的视为放弃权利并全面认可其质量状况,一旦成交均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请竞买方在规定看样时间内亲临储存库点实地看样,全面查验标的物质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实际情况。 货物存放地点看样时间:竞拍前 9:00-16: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海利**** 2.参加交易意向购买方应在竞价交易前一个工作日向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用户资金账户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用户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方可在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进行竞价。 3.《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中关于平台货款、电子合同签订事项因平台系统正在优化完善线上相应功能,目前尚未开通线上功能,购销合同双方暂时线下签订、购销货款暂时由双方自行结算,待线上功能上线后按照此《细则》执行。 4.最终购买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购买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手续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相关交割的,经过购销平台或销售方催告仍未履行的,销售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5.参加购销必须为购销平台用户,由于购销平台系统迭代升级,为确保用户购销正常进行,请参加购销的用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登录购销平台、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查看应用(具体注册流程详见《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第二、三章)。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购销的,购销平台概不负责。对于列入呼伦贝尔农垦集团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购销资格。参加交易的意向购买方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 6.专场开场前5分钟,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要求,专场自动关闭。 7.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仅限电脑PC端登录报名参与竞价,不支持手机、平板等其他设备参与竞价,如非电脑PC端登录参与竞价导致网络卡顿等影响项目正常参与的情形,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意向购买方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8.《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交易细则》、本次销售《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 ||||||||||||||||||||||||||||||||||||||||
交易条件 | 1.购买方在竞标前应自行对标的预估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交易标的均以实际状况为准,报名参与竞拍即表明完全认可标的质量,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购销平台和销售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竞价专场采取线上竞价线下签约形式,签约时间为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3.最终购买方须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货款汇入销售方指定账户。销售方开具相应发票给最终购买方,发票单位名称与最终购买方(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4.最终购买方须在支付全部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清全部货物。如最终购买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到期日前 3 个工作日事先与销售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方可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协商未达成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割之前由销售方承担,开始交割之后由购买方承担。 5.最终购买方提货需提前一天联系货物存放点。提货时必须出具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关于办理竞价交易提(送)货的委托函》(或介绍信)等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上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或销售方认可的章。上述资料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提货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由销售方核对后复印并与其他证明资料一并留存。证明资料经确认无误后最终购买方开始装车,装车后销售方开具出库单,明确出库标的物、数量、价款情况,经提货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运输。 6.最终购买方提货人员提货时当场验收标的质量和数量,质量以实际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销售方计量衡器为准。销售方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销售方应允许购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如有异议,立即停止发运,双方协商,必要时请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校准数量或检验质量,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7. 交割方式为就仓提货,所有费用(包含板前、装车、板后等一切费用)均由最终购买方承担。 8.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调运按照《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9.如最终购买方出现违反合同内容现象,经购销平台或销售方书面催告,最终购买方在催告期内仍未履行的,销售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保证金并另行处置货物。 10.意向购买方须承诺:购买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购买方承担。 | ||||||||||||||||||||||||||||||||||||||||
交易规则 | 依据《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试行)及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有关规定执行。购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购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购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购销平台线上购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用户企业参与购销前须向购销平台预交交易保证金,有购买意向的用户必须根据拟购买数量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方可在购销平台进行购销。 1.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到账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购买方,销售方、平台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购买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的视为放弃购买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销售方原因,如意向购买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平台扣除购买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销售方有权扣除意向购买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被确定为最终购买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货款或交易手续费的; (2)未按照公告约定与销售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3)意向购买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第七章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购买方按照《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购销细则》要求在平台提交“申请完结”操作,销售方同意后,平台将交易保证金自动释放至最终购买方的资金账户内(如有违约情况参照此《细则》第七章违约相关规定执行) 。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购买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购销平台无息原渠道退还。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郑毅 |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 | ||||||||||||||||||||||||||||||||||||||||
出入金电话 | ****(工作时间接听) | ||||||||||||||||||||||||||||||||||||||||
附件下载 | 附件1《呼伦贝尔农垦农产品购销平台竞价专场交易细则》附件2交易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