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听力计采购的比价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4年11月29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 采购人 )拟为耳鼻咽喉科采购听力计,现对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比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听力计
最高限价(万元):2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报价人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比价文件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比价文件的各项规定
5.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
6.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比价文件
凡有意向的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获取比价文件:
即日起至****
比价文件获取方式:公告附件
四、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比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00(北京时间)
工作日递交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科教楼201室
五、比价评审原则
1. 供应商进行报名并按照比价文件要求进行首轮报价,比价小组对供应商资质、信用等进行审核,对于供应商或产品资质不符、列入黑名单、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时,视为无效报价。
2. 对于首轮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报价金额排序,由低至高选择不超过5家供应商组织现场二次报价。对于首轮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放弃现场二次报价的,首轮报价视为最终报价。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下载: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