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节能变更报告编制及节能验收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节能变更报告编制及节能验收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
(三)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
(四)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75735万元,规划用地188亩。建设规模为:新建普通工业污水预处理及二级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 10000 立方米/天;新建普通工业污水深度处理系统,设计规模为 20000 立方米/天(其中现有污水处理厂及临河污水处理厂来水各5000立方米/天);新建含盐废水膜浓缩及蒸发 结晶系统,设计规模 20000 立方米/天,含盐废水系统处理能力额外考虑 10%的弹性冗余。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艺变更后的实际情况,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二)针对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开展节能验收工作,编制相应的节能验收报告,并完成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符合参加本次比选资格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见比选文件“三、有关证明文件”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提供不少于3个近三年内承接的节能报告编制或节能验收服务项目的业绩(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批复时间为准,现场核查合同原件);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四、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节能咨询或节能管理等领域(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并加盖公章(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现场准备原件备查);
(三)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四)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价函及承诺(格式见附件);
(六)业绩证明文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批复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七)近3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节能变更报告编制及节能验收服务单位比选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评选时间
****下午14:00
(四)递交参选文件和开标地点
技术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五)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3.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在4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在项目试运行结束后投产前完成节能验收服务。
(六)参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
本次比选控制价不超过6.3万元,包括该项目所需相关人员的差旅费、资料费、专家费、单位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和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或规范发生变化须对报告进行修改或相关监督部门认为应对修改重新审查时的重审费用。
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七)参选文件规范
1.参选单位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参选文件必须采用A4纸打印,墨迹清晰,无涂抹,外观整洁,大标题采用二号字,小标题及正文采用三号字。
3.参选文件均需装订成册并胶装,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4.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八)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参选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各参选单位代表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九)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六、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二)现场抽取监督人员及评审人员;
(三)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单位名单;
(四)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递交参选文件;
(六)评审人员按照比选办法、比选文件开始评选;
(七)评审人员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中选候选人。
七、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全程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比选过程中参选单位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各参选单位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四)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五)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比选单位按照最终中选人报价支付费用。
七、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2: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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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参选文件格式.doc附件2: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