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2025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1月28日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调查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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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南区公安分局三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医疗服务;标的数量:2年;标的目标:分局看守所、拘戒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所的日常医疗服务,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收押入所前的涉案嫌疑人提供体检服务。;标的要求:(一)人员要求 1、需选派至少7名执业医师(可定期轮换)、7名执业护士到巴南区驻三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卫生所)工作,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联系工作。卫生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中6名执业医师每天两人轮岗24小时值守看守所、拘戒所,1名职业医师在看守所实行常白班工作制;4名执业护士轮岗24小时值守看守所,3名执业护士在看守所、拘戒所实行常白班工作制,并指定一名人员负责联系工作。 2、需选派不少于9.5名人员到巴南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其中医师4名、辅检医技人员4.5名(包括特检、放射、检验)、主检医师1名(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指定其中一名人员负责体检站联系工作。4名医师轮岗24小时值守,放射、特检、检验人员实行全天工作制(原则上为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主检医师负责总检、巡诊,不固定工作时间。落实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根据需要,提供妇科医生到中心开展妇科检查。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1、按照公安部、国家卫计委2015年联合下发的《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巴南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设置卫生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派驻的医务人员应当政治可靠、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医风、医德,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派驻医生系具有独立处方权的资质,及精麻药品处方权相关执业资质;派驻护士应当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医务人员派驻医疗点前需经公安监所审查同意。派驻的医务人员应当服从监所方、执法办案中心管理,遵守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并接受考核,监所方、执法办案中心对派驻医务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求重新派遣。 4、派驻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监所、办案中心医务人员工作规范》开展医疗工作。 5、负责拟定《监所、办案中心医务人员工作规范》等各项医疗制度、防疫制度和值班制度,按照监所方要求对在押人员进行巡诊和所内日常治疗,加强对患病在押人员跟踪管理,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备查。对危急病人及时与民警联系协商,提出处理意见,经监管场所所长同意后按监管场所相关规定就医。出所就医原则上以中标医院为第一就诊医院。 6、根据需要,及时派出上级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或精卫专业医师)对监所患病在押人员进行不定期巡诊,并做好相关的会诊记录。 7、负责卫生所、办案管理中心需药品配备(包括普通药品、耗材和精麻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应按照医疗卫生系统所规定的正规途径代为采购,对其质量负责。费用由公安分局承担。 8、负责检查卫生所、办案中心的医疗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备用状态,如需购置、更换或维修设备,须向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费用由分局承担。 9、卫生所、办案中心配备的大型设备(如DR、CT)应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执业许可,中标方需协助办理。 10、负责监所在押人员外诊及投牢等押解任务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11、负责指导巴南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办案管理中心及办公区卫生防疫工作。 12、负责医疗器械的消毒及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的暂存管理工作。 13、负责提供一间本院院部专用病房,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接入公安监控系统,方便监所重、急诊需要住院病员使用。 14、办案管理中心医师负责对新入所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必要时的急诊急救处理,体检时间原则上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健康检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血常规、血糖、HCG(定性)限女性、HIV、心电图、彩超、胸片等,必要时CT送外检。对是否符合收押条件提出建议。 15、因对在押人员进行治疗引发的医疗纠纷或医疗差错事故,由监所协助、医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因医务人员违反相关医疗法律法规造成在押人员伤亡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负责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相关垃圾处置。 17、为进入执法办案中心的未成年人进行性侵检查。 | 689.10 | 2025年1月 | 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