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点击登录查看操场等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操场等改造工程
包 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0,569.76元
最高限价:1,290,569.76元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操场等改造工程。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其它在建工程;(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需提交备份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报价提交时限:报价提交开始起30分钟内);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阳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雨、李雅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