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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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ZJJYCZ-****0)
公示结束时间:
****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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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571435万元,质量:达到国
家质量合格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720150万元,质量:达
到国家质量合格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
林孚建设有限公司,
投 标报价:92.731528万元,质量:达到国家质量
合格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
中标
候选人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倪玉霏二级建造师、陕
**** ;
中标候选人(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张卫玲二级建造师
陕****;
中标候选人(林孚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刘巧巧二级建造师
豫
****;
3、
中标
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资格
能力
条 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林孚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方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正常;
中标候选人(林孚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正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及被质疑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的基本
事实;3.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必须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质疑人须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
映。
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
方式
: 周工、徐
工 ****
三、
其他
1、本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淳化县水利局。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淳化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
址:
淳化县南新街水利局
联系人:
潘毓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人:
周工、徐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湖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