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高速智能扫描仪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
点击登录查看高速智能扫描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高速智能扫描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万元
最高限价:29.9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葫芦岛市****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