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峰出告字[2024]07号)
全部类型河北邯郸2024年11月26日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1973.3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成峰公路南侧、华明冷链物流西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批发市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批发市场用地 | 61973.3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8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2 | |||
起始价: | 2789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宗地编号: | ****GB00025 | 宗地总面积: | 6271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成峰公路南侧、华明冷链物流西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批发市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批发市场用地 | 62710.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8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2822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务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务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务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资料,如有疑问可向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递交的中文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拍卖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3、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环保要求。 4、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60日内足额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相关部门将呈请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峰峰矿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邯郸市****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