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低碳服务区设计 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日照2024年11月26日
公告详情
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低碳服务区
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10:47:38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低碳服务区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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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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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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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海波、王言琳、王雪梅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402室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1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共包含4处服务区,分别为胶州服务区、黄岛服务区、南村服务区、海青服务区。其中胶州服务区,占地约156亩,建筑面积约7000
平方米、黄岛服务区为改扩建,占地约156亩,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南村服务区、海青服务区为新建,占地约40亩,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相关服务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 18600平方米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相关服务工作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
开标地点: **** 09:30
【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 间、开标时间: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邮箱:****@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
3.投诉举报电话:**** ****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5.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项目现场。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
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
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 投诉咨询邮箱:****@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
402室。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
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