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联系电话: ****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 徐海燕
监督方联系电话: ****
监督方邮箱:
保证金: 250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按照“先结算、开票,后付款”原则,双方按规定办理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并经公司审核无误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未办理结算的,不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条件: 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于收到乙方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该期供应货物结算金额的70%,60日内支付至不超过该期供应货物结算金额的85%,供应完成签订封账协议30日内累计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期满且双方无异议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 工地交货,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装卸等货物落地前的一切成本和费用
收货人: 邹健君
收货人联系方式: ****
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