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昆明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剩余砂石料第二批转让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昆明2024年11月24日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
所在区域:云南-昆明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 | 发布时间:**** |
标的名称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石头山关停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剩余砂石料第二批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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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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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标的为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石头山关停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剩余砂石料及土夹石,处置部分砂石料40万吨、土夹石10万吨,以实物现状为准。 |
二、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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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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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详见子标 | |||
账面净值 | —— | |||
备注 | —— |
四、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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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打包出让。标的无权利瑕疵,无涉讼(仲裁)情况。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出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5、标的的交接方式及过户手续办理: (1)鉴于矿山目前尚未完成修复工作,修复区内不提供石料加工场地。出、受让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并按照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税费承担方式缴纳税款并取得完税证明可进场开展砂石料的装运工作。 (2)受让方须按出让方指定的路线,将出让标的清运出修复区**** (3)如因出让方、政策、天气等因素导致矿山修复主体未能按期完成削坡排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或受让方未按期完成砂石料的装载清运的,经出让方同意后,可顺延相应时限。 6、税费承担方式:由出、受让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本次交易行为出让应缴税费。有关税收和费用、发票开具等,依法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及发票开具,具体事宜由受让方提前向出让方询问落实,配合出让方的具体要求处理。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限内支付相关费用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8、受让方不按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让资产的产权状况:出让资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2、实物现状: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未进行加工筛选,数量为40万吨及土夹石10万吨。详见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备查文件评估报告。意向受让方自行进行勘验,出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 3、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情况。 4、意向受让方可实地勘查出让标的及周边环境、道路运输等情况,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已对出让标的及周边环境、运输道路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及调研并已完全知悉,对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点击登录查看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 |||||||
账号 | ****3605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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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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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六、在挂资产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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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资产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期满时间 |
DSCQ20244EC****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石头山关停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剩余土夹石10万吨 | 105万元 | **** |
DSCQ****B**** | 昆明高新区马金铺石头山关停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剩余砂石料40万吨 | 652.4万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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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八、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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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公司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产权交易公司。 |
九、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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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点击登录查看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昆明产权交易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