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长春已征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4年11月24日
项目类型: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拆除拆解 |
所在区域:吉林-长春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 | 发布时间:**** |
劝农山镇已征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劝农山镇已征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80.00元;
最高限价:1,150,080.00元;
采购需求:对劝农山镇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拆除及清运工作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4、本次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邱雪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雪莹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孙韵文****
来源:点击登录查看
初审:邱雪莹
复审:马宁
终审: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