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附属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拟建建升旗广场3895.3㎡;新建校内混凝土道路2891.6㎡;新建主席台;新建公厕52.0 ㎡;新建大门
建设规模:
26.92㎡、设备用房:146.08 ㎡,主席台、食堂、教师宿舍楼等附属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分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审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 **** 23: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
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间: 式: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经办人: 何州林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 -11-29 23: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12-16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74.997431 万元
拟建建升旗广场3895.3㎡;新建校内混凝土道路2891.6㎡;新建主席台;新建公厕52.0 ㎡;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大门26.92㎡、设备用房:146.08 ㎡,主席台、食堂、教师宿舍楼等附属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校园内
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
资质要求: 的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工程
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
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
项目负责人资格: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 (1)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
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有在建项目的,一律取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活
动。 (2)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劳动合
同。
业绩要求: /
其他人员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今后实施
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拟派
主要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
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项目管理人员资格: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按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管理人员汇总
表》进行配置,并提供相关证照资料,拟派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
意更换,其中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安全员,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查询有在建
项目的,一律取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活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
其他: 求: (1)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无不良履约情况,与招标人以往合作项目无工期延误、工程质
量问题、解除中止合同、发生纠纷、诉讼等不良履约情况;(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中国境内的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施工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若
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
查询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取消中标资格; (2)失信信息查询: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前,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11-22(招标公告)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附 **** 16:15:00
附件: 属工程项目.pdf
2 11-22(招标文件)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附 **** 16:15:03
属工程项目 (1).pdf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
【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
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
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
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