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天津河西津LR9177公务车转让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1月23日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天津-河西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 | 发布时间:**** |
标的名称 津LR9177公务车 |
资产类型 交通工具 |
标的所在地 天津 河西区**** |
资产简介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资产清单 |
标的资产是否涉及抵押 否 |
评估机构 中意(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值(元) 61300 |
账面价值(元) |
是否有保留价 否 |
是否允许起拍价报价 是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3:59:59 |
交易条件 1.本标的资产(车辆)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车辆)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看样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看样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本项目公示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是否由天津产权组织签订合同 否 |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本项目标的车辆权属证书齐全,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等情况。 3、本项目标的车辆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的内容有差异的,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本项目标的车辆办理过户交接前,如有车辆违章记录、交强险及年检逾期问题由转让方负责。 5、本项目标的评估值包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