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第三轮水中有机氯农药 第一批考核结果及补测的通知
全部类型北京2024年11月22日
为掌握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开展水中有机氯农药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2024年第三轮)》(总站质管字[2024] 105号),点击登录查看开展了2024年水中有机氯农药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考核第一批结果通报如下:
一、结果评价
(一)评价方法
本次考核根据系统报名情况向各参加考核单位统一随机发放考核样品。依据《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对各单位考核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二)评价结果
本次水中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合格单位为311家。
各单位可在总站外网查看文件通知或登陆能力考核系统查询本单位的考核结果。
(三)证书发放
本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和分析人员,将分别颁发单位证书和个人证书。总站将集中审核证书人员姓名,经审核确认后统一生成证书,届时可登陆能力考核系统下载查看并打印证书(具体时间请后续关注qq群通知)。
如考核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证书将无效作废。
二、整改
本次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如需参加补测务必于****前登陆考核系统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后仍不合格、未申请补测或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考核结果不合格。
三、补测
(一)补测进度安排
如需参加补测,请各单位于****前(含)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报名。总站将于报名截止后发放补测样品。请各单位收到补测样品后,及时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样品签收,并于12月18日前(含)完成结果填报。具体的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考核安排 |
1 | 11月15日-12月3日 | 各单位进行补测报名 |
2 | 12月3日24:00 | 截止补测报名 |
3 | 12月4日-12月10日 | 总站发放补测样品 |
4 | 12月11日-12月18日 | 各单位进行样品测定和结果填报 |
5 | 12月18日24:00 | 截止提交结果 |
(二)补测费用
各参加单位如参加补测,均需缴纳相应的补测费用3000元/单位。请在补测报名截止****前汇入以下账户,并务必注明考核项目与用途: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
账 号:********
支付行行号:****
用 途:水中有机氯农药能力考核技术服务费
请各单位在系统“修改个人信息”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开具普通发票(请注意: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统一发送至注册邮箱)务必保证系统中开票信息、联系人和地址、邮箱等信息正确,由此导致开票有误或发票无法收到的后果自负。
四、技术服务合同
请参加补测单位在系统完成报名后,在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块根据提示进行技术服务合同的生成、导出和下载,在合同甲方处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否则合同无效)。
请参加补测单位在截止日12月3日前完成缴费及合同上传,务必确认缴费金额与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一致,未按时缴费或未上传技术服务合同将影响补测样品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总站质量控制与管理室 吴晓凤 齐炜红
电话:****/3038
传真:****
邮箱:****@cne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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