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号房产整体招租
全部类型内蒙古呼和浩特2024年11月22日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房产整体招租(年租金底价666.75万元,租期10年)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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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国有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00(含税价)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
特别 | 1、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不因出租房产面积误差调整租金。 2、标的均通水通电通暖。承租方租赁标的物后,禁止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可经营酒店、培训、办公、医疗等政府规划许可的业态。 3、本次出租房产的年租金底价为含税价,出租房产成交后,出租方按照5%税率开具发票。 4、本次出租的房产为2位出租方共有资产,成交后最终承租方需分别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履约。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承租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承租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8、本次出租的房产中有两处为出租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自留用房,总面积约415.7平方米,位于一楼北侧,图纸详见附件,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面积以现场复核后双方确认的面积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第二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认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缴纳社保从业人员不低于5人。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租金。中心在收到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应提前一周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等),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符合其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本条款的工程费用及对承租人增设附加的室内装修、设备等的一切费用,不论其账单上的户名及名义如何,均应由承租人负担。 4、最终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出租方账户支付首年租金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装修完毕且出租方验收完毕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押金。 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租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转租、分租、交换使用、合作、联营、转让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等任何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全部或部分租赁房屋。承租方如拟将租赁房屋用于出租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应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应独立承担因变更用途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且即使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变更租赁房屋用途,出租方无须为承租方的上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标的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标的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8、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还租赁房屋,保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及干净、整洁。若承租方迟延交还租赁房屋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2倍向出租方支付延期占用房屋期间的房屋租金。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合法经营,并要服从和接受出租方及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10、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1、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工商、税务、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税费均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并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迟延交付上述费用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4、租赁合同签订后,若承租方非因出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 至 ****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和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自用部分示意图.doc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白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 | |
技术支持 | 李丽云****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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