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转斗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完工结算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广元2024年11月22日
广元市****
致:各潜在询价申请人
为完成广元市****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5km,其中新建堤防1861.38m,加高加固堤防544.1m,清淤疏浚0.96万m3。
三、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准则和四川省市政府有关工程造价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开展该项目审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成果。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并提出解决建议意见。
询价申请人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询价申请人或拟派遣人员凡参加过本次参审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过程控制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概(预)算编制及评审等有关工作的,在项目询价中需要主动回避。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同时应满足相关国家审计业务质量标准。
六、询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2)资质要求: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②为本项目配备二级及以上水利工程造价师(含)人员至少2人。
七、最高限价: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并结合本项目完工结算情况,确定广元市****
八、报价方式:
(1)询价申请人根据我站拟定的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填写单位名称、报价金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于****8:55-8:59之间,将《报价函》扫描件发送至项目业主QQ邮箱(****@qq.com)。(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报价+项目名称)
(2)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为避免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报价数额保留两位小数,且小数点后第二个数字不能为零,否则为无效报价。申请人只能有一次报价,在上述报价时间之外送达的均为无效报价,因询价申请人电脑时间滞后问题,导致邮件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评审:
(1)根据所有询价申请人所报价格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以该值为基准价,计算每个单位报价的偏离度并排序列表,正负偏离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则为中选单位。
(2)无效报价不纳入评审范围;有效报价低于3家则重新发布公告再次组织询价。
十、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在发布询价公告网站继续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发出中选通知: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向报价偏离度排序第一名的询价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十二、资格审查: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同步审核询价申请人的有关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承包服务合同。若中选询价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资格,或资格条件不能满足询价公告要求的,则向该询价申请人发出取消中选资格通知书并说明原因,再按顺序向报价偏离度排序第二名的询价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再次开展审核、签订合同流程。前三名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则重新组织询价。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
十四、附件:
1、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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