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方家庄镇大芮庄村原董德华废品厂商业服务项目经营权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1月22日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方家庄镇/大芮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商业服务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45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在竞价前对所发包标的原承包方现有地上物进行作价,竞价人在成交后,需在5日内付给原承包方地上物赔偿50万元款(此款为原承包人根据实际房产估算的成本价格),原废品厂占地0.47亩(东西长15.8米,南北长20米,不含南侧桥梁的使用权)。成交方对预估款存在疑义,由成交方和原承包方共同找第三方评估,采用抽签方式决定。评估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并以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支付给原承包方地上物赔偿款,评估时间保证在一个月内,成交者付清原承包方以上款项后,当村集体与成交者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该竞价作废,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村集体重新发包;如原承包人竞价成功,则继续使用地上物,不存在支付地上物赔偿款问题。 2、有意承包所发包标的的大芮庄村个人或法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和地上的建筑物及树木预估价款,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此项事宜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此项事宜的全部内容,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支付原承包方建筑工程款提起任何抗辩。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负责所发包的标的的安全生产与环境卫生,承当相应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府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所发包的标的时,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出租费用,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 | ||
受让方条件 | 1.面向本村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本村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供本村村民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商业服务经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675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