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石滩路交通工程施工答疑补遗文件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1月22日
大学城石滩路交通工程施工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大学城石滩路交通工程施工答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问题1: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本项目接受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问题2: 根据重庆市****
回复:1.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中的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同时招标文件已明确约定,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无明确问题。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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