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渣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新增除尘器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4年11月22日
发布时间:****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废渣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新增除尘器基础工程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472193.72 | 项目发包价(元): | 401364.66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发包价(扣除暂定部分)的5%,由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推送后合同签订前向业主缴纳或提交。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缴纳说明: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备注: (1)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03437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选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3)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退还方式、条件、时间:履约验收完成后,由业主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如中选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 (6)中选人不履行合同(包括不签订合同),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 ||
项目所在地: | 屏山县 | ||
选取地点: | 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发工业集中区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概况: | 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新发工业集中区点击登录查看 2、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3、项目范围:新增除尘器基础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 10 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 3 日内进场施工。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等书面文件所载明的时间起算(含节假日、天气等影响)。 价格要求:本工程为单价合同,发包价为 401364.66元(其中暂列金 40000 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天原集团审核金额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付款:详见本项目附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相关描述。 质保金要求: 详见本项目附件中的施工合同文本相关描述。 注:请各参选企业认真仔细阅读选取资料(含本项目选取公告、工程量清单、图纸、合同文本、响应文件),报名成功则视同认同业主方的相关要求。如中选,将严格按照要求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业主方将按规定追究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请在“选取承诺函”中承诺。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清单、图纸、响应文件.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