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市油城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公务车驾驶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大庆2024年11月2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汽车修理、公务车驾驶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算:人民币99万元(含税)。
2.4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的起始日期之日起至一年。
2.5实施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6采购范围: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汽车修理、公务车驾驶等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拟对汽车修理、公务车驾驶、票务点钞业务、车辆调度指挥、出租车业务办理等辅助业务服务进行外包。本项目拟需求服务人员23人,其中:修理服务6人、公务车驾驶服务9人、出租车业务服务4人、票务点钞服务3人、车辆调度服务1人。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费用结算:根据采购人的的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费用于合同签订后的1-2年内结清。
2.8其他要求:需按采购方委托完成相应工作量,安排相应人员全权负责委托业务管理和协调;本项目派驻服务人员需符合采购方要求的上岗标准并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上岗服务;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外包服务质量,安全、快捷、高效的完成采购方委托的工作。
2.8选商方式:招标人将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投标人承诺:自****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4投标人须承诺:进入采购方场所履行合同的服务人员必须是与投标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劳动合同复印件交采购方备案。
3.5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工作量需求,能够及时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人员,确保工作量完成。同时承诺,因提供服务滞后,导致的工作量无法完成,自愿接受采购方的约定考核。
3.6投标人须承诺:自合同开始履行之日,根据招标单位要求,一次性配备完足够数量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员,如不能配备完足够数量的业务外包服务人员,承诺自愿放弃中标结果。
3.7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根据采购人的的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费用于合同签订后的1-2年内结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至****16点30分止(北京时间)。
4.2地点:线上获取。
4.3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邮件后供应商可联系招标机构确认邮件是否送达(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6点30分)。
邮件确认送达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领取)。以上要求资料未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者,不予发放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获取,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大庆市****点击登录查看公司办公楼210,投标文件接受方式为纸质形式现场送达,其他如邮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5.3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为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6.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小组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 ,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投标人名称(公司全称) | ||
2 | 投标人 联系方式 | 姓名 | |
固定电话 | |||
手机 | |||
接收招标文件的 | |||
3 | 获取人签字 | ||
4 | 获取时间 | ||
备注: | |||
1.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与此登记表中登记的内容不符,且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书面要求招标机构修改的,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 | |||
2.在招标相关资料中投标人名称(公司全称)的录入以投标人登记的为准,请投标人准确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 |||
3.“获取时间”处填写的时间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格式:*年*月*日。 | |||
4.以上表格内容“获取人签字”需手动填写,其他内容打印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