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医保信息平台三期建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956)更正公告第1号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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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医保信息平台三期建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医保信息平台三期建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客观分,投入的人员社保更正为:开标日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郭晓刚、杨光、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三)采购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点击登录查看(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点击登录查看-天津医保信息平台三期建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点击登录查看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