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六库街道粮食储备库保租房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怒江2024年11月22日
招标项目名称: | 怒江州泸水市****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项目估算总投资 15927.0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5216.21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95.54%(包括工程费 10805.25 万元、土地费用2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3.83 万元、预备费1127.13万元)。拟新建两栋地上 17 层住宅,总建筑面积 25065.38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即地上建筑面积)21743.42平方米(其中:A 栋 10871.71 平方米、B 栋1087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321.96 平方米(含机动车库 2856.08 平方米、设备用房465.88 平方米),容积率为2.56,建筑密度17.46%,绿化率30.47%。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360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 8504.35平方米、场地及道路硬化 4428.06 平方米、挡土墙工程1项、燃气工程1项、充电桩 15 个,绿化 2591.43 平方米,以及室外亮化、供电、供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等文件中关于减免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何兴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怒江州泸水市****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00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2.8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 15927.0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5216.21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95.54%(包括工程费 10805.25 万元、土地费用2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3.83 万元、预备费1127.13万元)。拟新建两栋地上 17 层住宅,总建筑面积 25065.38 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即地上建筑面积)21743.42平方米(其中:A 栋 10871.71 平方米、B 栋1087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321.96 平方米(含机动车库 2856.08 平方米、设备用房465.88 平方米),容积率为2.56,建筑密度17.46%,绿化率30.47%。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360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 8504.35平方米、场地及道路硬化 4428.06 平方米、挡土墙工程1项、燃气工程1项、充电桩 15 个,绿化 2591.43 平方米,以及室外亮化、供电、供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730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73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无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提供承诺书)。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规模不明确的可补充业主证明,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的类似项目业绩。 |
其他: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人员配备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常驻工地人数应当配备不少于3人。 备注:上述人员须具有工程类注册证书或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配备的项目组所有人员注册证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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