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承包经营标的
1、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经营餐饮服务的区域和地下负一层区域位于****,餐饮经营主面积1294平方米,包括该酒店负一层厨房、一层整个餐厅区域,二层会议室和两个餐饮包间;酒店地下负一层面积980平方米。
2、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餐厅内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双方共同当面点清并做登记列表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 发包人情况:
三、 承包经营情况
1、承包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承包经营期限为 6年。
3、承包方报名时需递交经营方案,不得对该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转借、转让、分租等。
4、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经营所需水、电、气的正常接入。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水、电、气、物业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缴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据实缴纳。
5、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及装饰部分做任何改动。
6、承包方经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发包方所有设备、设施,包含但不仅限于相关维保、维修、设备更新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费用自理;承包方应确保合同期结束时发包方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承包方按价赔偿。
7、承包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发包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中途解约,承包方应恢复交付时的原貌。
8、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发包方造成资产损失,承包方应付全部责任。
9、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发包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承包方应全部赔偿。如出现客户投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0、承包方应保证餐厅于明显位置悬挂餐厅招牌而不得悬挂或使用任何华住商标。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保证餐厅不得与该酒店品牌装修风格相似或造成任何第三方混淆。
11、承包方负责酒店住店客人每日早餐,发包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30元标准与承包方结算餐费,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注重早餐品质及食品安全。
12、承包方负责酒店员工每日员工餐供应,人均每日三餐费用18元(午、晚餐:一大荤、一小荤、一蔬菜、一汤)定期结算。
13、承包方保证该餐厅、宴会的供应链、餐饮运营、存储、服务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包括国家不时制定并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保障提供给酒店宾客餐饮食品安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运营标准。
14、发包方有权督促承包方落实上述义务并不定期对该餐厅进行检查。承包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协议。协议有效期间,承包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合作范围内环保、安全、消防等管理工作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该餐厅发生的所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以及因此引发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应消除因此对发包方及华住集团造成品牌影响并赔偿损失,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5、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取得的所有经营收入,不纳入酒店收银系统,自行单独使用收款系统与客户结算。如有与酒店客房合作经营项目,一事一议明确收款方、分成方式及相关产品质量要求。
16、为保障发包方餐饮区域承包给承包方后的客房销售整体利益,承包方应承诺每年提供给发包方一定的客房销售资源,具体考核标准根据承包方试运行后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17、承包方对地下负一层的经营定位只能作为酒店的配套服务功能,不得与酒店客房经营有冲突。
18、在承包经营期间,每年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履约情况、经营能力及业绩、客房销售贡献情况进行考核,如承包方无法达到考核要求,则发包方可无条件终止协议。
四、 承包费底价
首年承包费底价70万元,考虑到承包方需对地下负一层进行适当改造,首年承包费减免2.5万元。承包费涨幅为自第四年起,承包费在上年基础上每年递增3%,付款方式为季付。
五、 承包方条件及资质要求
1、承包方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承包方在酒店餐饮经营需在5年以上。
3、承包方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厨师等级证和人员健康证等。
4、发包方有权对意向承包方包含但不仅限于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等重要情况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择优选取资信可靠、履约能力强的承包方。
六、 投标保证金:意向承包方需在报名时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如承包方提供虚假信息或中标后不签约承包的,其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有权将保证金全额扣除。
七、 履约保证金:20万元。
八、评标方式:综合评标。
九、公示时间:自公布起,10个工作日截止。
十、报名点及要求:报名地点为中国南京市****
点击登录查看,有意向的承包人须先来领取承包公告等材料,在明确所有条件后持公司注册文件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参加报名,超过公示时间的报名视为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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