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运营项目(第二次)
全部类型重庆2024年11月22日
点击登录查看接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垫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运营项目(第二次) | 38 | 1 | 0.7 |
自筹资金,采购总预算3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https:****。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三)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北京时间09:30—****北京时间10:00
(四)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10:00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7万元
方式一: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及要求:
(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
(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复印件。一份正本复印件须装在的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原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
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
①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②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
2.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复印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
4.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纸质保函。
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协商。
方式二:
(一)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
开户行 帐号(任选其一) |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 |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垫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
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银行账号:********-000099 |
(二)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供应商,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供应商按第七篇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到帐时间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3.注意区****
4.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供应商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特殊退还除外):
应退还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原进账账户。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若供应商发生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若供应商发生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请各供应商注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https:****。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