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汾酒销售公司库房库存成品酒进行财产险投保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山西吕梁2024年11月22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对汾酒销售公司库房库存成品酒进行财产险投保,己由点击登录查看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第18期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对汾酒销售公司库房库存成品酒进行财产险投保;
2.招标编号:****;
3.项目概况及保险范围:点击登录查看中心库库存商品财产险即将于****到期。为规避风险,确保公司库存资产的安全,需为全国库房库存资产办理财产险等相关事宜。
4.标段划分及保险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注: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每一标段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别装订提交;3)投标人只允许中标本项目1个标段。)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且为经银保监会令{银2021}1号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省太原市****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保险许可证;(5)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太原市****
联系人:冀丽丽、赵泽泓、许晶、张志莲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太原平阳支行
帐 号: ****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