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法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陇南2024年11月22日
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资金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5: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8: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5: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点击登录查看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001 | **** | 服务类 | 350000.0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5、采购内容: 包含拍摄取材,以及后期制作。
序号 | 品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微电影 | 部 | 1 | 1.拍摄视频分辨率:4096*2160P(超清); 2.后期制作分辨率:1920*1080P(超清); 3.编码格式:H.264/MP4、H.264/MOV、H.25/MOV、MPEG、AVI等; 4.码率:VBR1,1次;目标比特率10-12Mbps; 5.电视标准:PAL制; 6.帧率:按照25fps拍摄及制作; 7.音频编码及码率:ACC/256kbps; 8.时长:20-25分钟; |
6、最高限价:35万元。
7、服务周期:30日历天。
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3)法人授权函、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4)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上述资格要求,提供网查询结果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的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价方法:
1、低价评标法;
2、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注册后方可投标;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18时00分前,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
采购报名:****15:00:00至2****18:00:00。
资质审核时间 : ****15:00:00至****18:00:00。
竞价时间 :****09:00:00至****15:00:00。
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材料、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分项报价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服务承诺等),要求提供纸质版装订成册(一正两副)送至代理公司。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取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
2、支付方式:由中标单位向点击登录查看一次性支付,乙方开具招标服务费正式发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