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青山桥镇松柏村山泉组至石路组灌排渠清淤及水毁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潭2024年1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青山桥镇松柏村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青山桥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已由青山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缺口资金由村集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湘潭县****
②项目地点:青山桥镇松柏村
③项目内容:对山泉组至石路组灌排渠清淤2.8公里及水毁恢复30余处。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湘潭县水利局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4、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施工能力的公司。报名时须提供建筑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800元
保证金开户行: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桥支行
保证金账户名称:湘潭县****
保证金账户账号:****11595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湘潭县点击登录查看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97108元采取反向竞价法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①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②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4、投标时间:
****下午11时00分。(如投标公司少于三家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
5、招投标地点:
湘潭县点击登录查看(青山桥镇人民政府四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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