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配餐公司天津地区电梯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政府发布及更新的各类与电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招标人所辖范围内52部电梯开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的工作:维修、维保、年检等常规服务;技术服务类。备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修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平台(https:****) 查询。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梯系统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业绩,累计合同业绩结算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复印件;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用平台的提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首页>下载专区>驱动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配餐公司天津地区电梯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立翠,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cnooc.com.cn。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