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遴选法治宣传(新媒体)服务项目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林芝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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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性。经
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依托“法治林芝”抖音平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时事热点,制作一批群众听的懂,用的上的普法微视频。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单位决定择优选择1家公司负责新媒体普法宣传策划服务。现邀请具备相关服务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二、经费总额
预计经费16万元之内(含16万),涵盖策划、拍摄、剪辑、制作等方面。
三、服务内容
(一)视频数量与质量:全年计划摄制普法宣传视频30条以上,每条时长不低于3分钟。视频内容涵盖法治知识普及、以案释法等方面,力求生动有趣,易于传播,协助拍摄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活动(不计入30条范围内)。
(二)执行流程:组建专业视频摄制团队,与司法局紧密合作,从前期策划、脚本撰写、拍摄制作到后期剪辑、发布推广,全程跟进,确保视频质量。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适时开展视频直播活动,增强互动性和参与度。
(三)媒体稿件推送:选定中央级媒体《中国日报》《新华社客户端》《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法治晨报》《央视频》等,以及西藏地方媒体《西藏珠峰云》等作为主要推送平台。确保全年在中央媒体推送稿件不少于22篇,西藏地方媒体至少50篇以上。选题紧密围绕
点击登录查看的工作重点、法治建设成就、典型案例等,由司法局提供详细素材,确保稿件内容真实、准确、有深度,符合媒体发表要求。
四、制作要求
紧扣普法工作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不限题材和风格,可根据当下 热点有所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事例向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解读。每个视频控制在3分钟左右,画质:高清、分辨率1080*1920(16:9);帧率:30hz以上;量化:10bit;色域:bt.2020;动态范围:hlg/1000nit(gy/315-2018);音频编码:****;声道:16;视频编码码率:1500mbps。
五、报名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至11月26日
(三)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一)响应文件须包含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价确认表,上述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响应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和联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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