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国家试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白城2024年11月21日
公告详情
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国
家试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区总面积 700.4805公顷,建设规模 664.5702公顷。整治后水田面积 557.0135
公顷,新增耕地数量 460.3227公顷的监理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及种植阶段全过程监理服
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国
家试点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国
家试点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1月 21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11月 28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 15时 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669号凯利中心 AB栋 101开标三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 15时 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669号凯利中心 AB栋 101开标三室
七、其他
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
国家试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治国
家试点项目-监理已由白城市人民政府以白政函【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
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土地整
治国家试点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镇赉县东屏镇前进村、西力吐村、大龙村和莫莫格蒙古族乡巴喜召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 700.4805公顷,建设规模 664.5702公顷。整治后水田面积
557.0135公顷,新增耕地数量 460.3227公顷的监理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及种植阶段全过
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种植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和竣工验收及种植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预算金额:141.69万元。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应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
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
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
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办理相
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 2024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至 2024年 11月 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到邮箱
(****@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
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
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
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证
(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
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 11日 15时 00分,
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669号凯利中心 AB栋 101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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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团结西路 1042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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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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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米第三门市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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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2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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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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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团结西路 1042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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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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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 10米第三门市
联 系 人: 闫美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