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水厂及县城给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水厂光伏项目的澄清文件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4年11月21日
递交时间:**** 14:47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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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022HNGYSGZHPGF2[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顺县水厂及县城给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水厂光伏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永顺县水厂及县城给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水厂光伏项目已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未显示完整,现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2019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一个容量不少于 0.8兆瓦的光伏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含光伏板安装、储能电站建设),计15分,每增加一个加15分,最多计三个业绩,满分计45分;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需体现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签字页等关键页)、并网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等);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若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更新后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监管部门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永顺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罗春莹(项目负责人)、梁驰、罗林慧 电 话:****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