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卫津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监理
全部类型天津2024年11月21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本工程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卫津河河口泵站,设计流量20立方米/秒,跨河宽度25 米;新建卫津河跨河节制闸翻板闸门,设计流量20 立方米/秒,跨河宽度25 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卫津河近期能力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市****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周期8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至****,每日9时00分~12时00分,13时0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TJBD-2024-G-A79JL),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274018;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jbd66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2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联 系 人: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邮 箱:****@tjbd666.com
发 布 日 期:2024年11月 21日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受理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