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综合物流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第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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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叶城县****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 总占地面积12200亩,新建44007.5平方米的物流仓库(仓容约为55万立方米)、4000平方米的分拣中心及其他构筑物、蓄水调节池、预沉池、所有附属设施工程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001
标段(包)名称: 叶城县综合物流枢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范围: 对横二路、横三路、纵一路配套简易道路、给排水、中水、电气等管网基础设施及其他构筑物等配套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施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及1项类似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过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查询“ 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到 ****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等。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监督机构: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杨芳 | 联 系 人:吕佳平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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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