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涪江诗画长廊文化旅游资源推介展项目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遂宁2024年11月21日
关于涪江诗画长廊文化旅游资源推介展项目公开比选招标的公告
近期,点击登录查看拟开展涪江诗画长廊文化旅游资源推介展项目,依据相关要求,计划以比选方式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活动背景
活动拟于12月2日—12月4日在市民中心广场举办涪江诗画长廊文化旅游资源推介展,根据工作安排,点击登录查看将组织泛涪江流域12个城市****
二、活动名称
涪江诗画长廊文化旅游资源推介展
三、活动时间
****—12月4日
四、服务内容
本次活动由中标单位承担征集相关图文资料、场地租赁、展区****
五、活动地点
遂宁市市民中心广场
六、费用预算
根据活动要求,所需经费控制在13万元内(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七、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比选流程
(一)公告媒体: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s:****)
(二)报名时间:自****至****下午17:30止,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周末、节假日除外),过时视为放弃报名。
(三)评审:我局将在公告发出5日内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共同查看各供应商专业资质、报价及相关资料,采取综合评价法分别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四)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进行公示。
九、比选方式
项目比选评审小组共同查看各供应商专业资质、报价及相关资料,采取综合评价法分别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十、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北京时间****17:30点前;
2.地点: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1301室;
3.方式:现场递交。
(二)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装订顺序
1.参与比选申请书;
2.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和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纳税证明(需盖鲜章);
4.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鲜章);
5.本项目设计方案(活动方案等内容);
6.方案报价,报价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7.近两年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需提交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盖章,一式三份。
十一、成交及合同签订
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及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方为有效。邀标单位组织比选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资料评审,以最高得分投标者为中标供应商。评审结果报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未成交者不给予资金补偿。
十二、比选时间
****(星期二)上午10:00
十三、比选地点
(一)地点:遂宁市****
(二)联系人:贺杨,联系电话:****
十四、监督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五、参与比选服务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费用。我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要求将资料装订成册,形成一套文件后密封递。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表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公司(或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申请人资料,将作无效处理:
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比选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