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烟台2024年11月21日
因勤河两岸综合整治(世回尧)段项目建设需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点击登录查看于2022年对位于芝罘区****点击登录查看与青春丽舍公寓225户居民(被搬迁人)完成补偿协议签订并拆除房屋。根据补偿协议约定,被搬迁人应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但至今仍有部分被搬迁人未配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请附表中的产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及配偶两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至机场路40号3号楼,配合办理青春丽舍公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配合办理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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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青春丽舍公寓8户未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