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北路沿街棚户区污水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全部类型安徽安庆2024年11月21日
索引号: | **** | 信息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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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示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县经开区 | 生成日期: | **** 00:00 |
生效时间: | 成文日期: | **** 00:00 | |
名称: | 宿松北路沿街棚户区**** | ||
文号: | 关键词: |
各潜在投标人:
宿松北路沿街棚户区****
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资格条件:(详见****宿松经开区预发包项目一览表)注:投标人仅限宿松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预发包备选储备名录企业(市政工程类)”修改为:“3.1企业资格条件:(详见****宿松经开区预发包项目一览表)注:投标人仅限宿松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预发包备选储备名录企业(市政工程类,在随机抽取前,对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核查,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造师要求,抽取现场通过查询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截止交易时间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进入随机抽取名单。)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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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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