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土挂出告字[2024]13号)
全部类型甘肃庆阳2024年11月21日
宗地编号: | 00312 | 宗地总面积: | 775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西峰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13647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9448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1778 | ||||||
公园绿地 | 262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0 | |||
起始价: | 2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0312 号地块:**** 08时30分 至 **** 11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市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4、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5、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6、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8:30时至****16:00时通过点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16:00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总价款的50%,1年内交清剩余价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价款中已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九、注意事项 1.土地竞得人需为温泉镇地庄村南组无偿代建失地农民安置居住用房13410平方米,无偿代建失地农民安置商业用房4470平方米。以上安置用房应优先建设实施,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交西峰区人民政府,用于失地农民安置。 2.根据庆阳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庆阳市****
联 系 人:张旭龙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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