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和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
全部类型辽宁沈阳2024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和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点击登录查看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和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90,000.00
最高限价(元):1,890,000.00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7500吨(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厂等剩余污泥合计约7500吨),要求每天清运。
合同履行期限:以:累计处理量达7500吨和****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4时00分至****16时2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售价:人民币500元,转账方式汇入,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3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
联系方式:13840522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0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