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疏勒县维吾尔医医院科教楼改造提升附属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喀什2024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科教楼改造提升附属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科教楼改造提升附属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23045.9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点击登录查看科教楼改造提升附属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工程(装修改造、水、电、暖、消防工程)、采购装修材料(墙面、地面等),采购照明设备,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窗帘、绿植、装饰品等),装修效果图和施工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具备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2﹞125 号)的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联系方式:13565659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茹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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