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传染病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鹤岗2024年11月20日
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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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彩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呼吸系统深部微波治疗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0,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肝病治疗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所投产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除外)影印件 ; 2)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 3)所投产品为Ⅲ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生产厂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供应商(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商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影印件;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标书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系统操作手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名称:鹤岗市传染病院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路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南翔物流园一期D栋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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